普通高中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有哪些补助?补助标准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4-09-24 18:15 浏览次数:


答:1.按规范程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生(包括特殊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减免课后延时服务费。减免标准:300元/学期。2.对由靖江市各人员认定部门(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总工会)提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人员、困境儿童(含孤儿),城乡低保家庭子女、特困职工家庭子女、残疾学生等六类特殊困难学生,提供在校就餐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天两餐,每餐补助 12.5元(按学期据实结算,打卡发放)。


信息来源: 靖江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