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孤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孤山镇编制《靖江市孤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孤山镇编制的《靖江市孤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获得孤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网站部门专栏网(http://www.jingjiang.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1.领导机构:领导信息、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联系方式;
2.法律公文:法规规章、部门文件、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
3.规划计划:计划总结、专项和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单位年报;
5.人事信息:从事任免;
6.重大项目:项目信息、实施进展、目标分解;
7.重点工作:政府实事工程、执行情况、目标分解。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靖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jiang.gov.cn。
2. 现场查阅点:靖江市档案馆(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3号楼)、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孤山镇人民政府(孤山镇清河路99号)。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孤山镇公开以上信息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视情以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信息公告栏等形式公开。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依法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孤山镇政府申请获取。孤山镇政府将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按有关规定执行。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靖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jiang. 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孤山镇政府综合办公室(办公地址:靖江市清河路99号),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靖江市清河路99号孤山镇人民政府;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靖江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靖江市孤山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传真号码:84560338。
(二)申请的办理流程说明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附件2: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孤山镇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镇综合办公室。办公地址:靖江市清河路99号,作息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办公电话:84560338,传真号码:84560338。
四、监督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孤山镇政府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孤山镇纪委;
监督部门电话:84561393;
地址:靖江市清河路99号;邮编:214522。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违反《条例》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当本机关违反《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