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行政机关编制了《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并可以按照《指南》所述方式申请获取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机构职能:本部门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
2.政策法规:本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解读信息或实施细则。
3.人事信息:本系统人事任免的文件。
4.规划计划: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中长期、近期发展规划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5.重点工作: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
6.信息公开年报:各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7.资金信息: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靖江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jiang.gov.cn
2. 现场查阅点:靖江市档案馆(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3号楼)、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靖江市人民中路125号)、靖江市城建档案馆(靖江市骥江路112号建设大厦)。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等。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部门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可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称《申请表》)。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行政机关查询的特征性描述;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地址: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214500;传真号码:0523-84891066。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进入靖江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二)申请的处理
本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能够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申请的时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条确定)。
本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靖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办公地址:靖江市人民中路125号;作息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