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行政机关编制了《靖江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提供指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本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1.领导机构:本部门领导信息及工作分工、机构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等。
2.法规公文:本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解读信息或实施细则。
3.规划计划:本部门业务相关的中长期、近期发展规划及执行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4.财政信息:本部门年度财政预决算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 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jiang.gov.cn;政务新媒体:“靖江教育”微信公众号;
2. 现场查阅点:靖江市档案馆(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3号楼)、靖江市教育局(合兴路36号4楼办公室)、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等。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行政机关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政府信息时,可以向本行政机关申请获取。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本行政机关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称《申请表》),也可在靖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子版本(附件)。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本行政机关查询的特征性描述;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教育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 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邮寄至靖江市教育局办公室(靖江市合兴路36号),邮编:214500。
3. 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靖江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 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靖江市教育局办公室,传真号码:0523-89118228。
(二)申请办理流程说明
本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能够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三)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其他相关要求参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靖江市教育局办公室;办公地址:靖江市合兴路36号;咨询电话:0523-89118222;传真号码:0523-89118228;邮政编码:214500,作息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
四、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