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5-06-27 10:24 浏览次数: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靖江市气象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气象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

本单位信息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公开,同时视情以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形式公开。

1.局领导分工、机构职能、工作规则、人事任免等;

2. 气象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气象行业标准、气象规范性文件等;

3.发布的部门文件、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年报等;

4.气象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执行情况、等;

5.突发气象灾害事件信息、预报预警信息、应对情况等;

6.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政府招标采购、财务预决算等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本机关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靖江市政府门户网:http://www.jingjiang.gov.cn。

2. 现场查阅点:靖江市档案馆(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3号楼)、靖江市政务服务中心(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靖江市气象局(靖江市康兴路60号);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等。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现有政府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作其他处理。

(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靖江市气象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 邮政寄送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靖江市气象局,邮编:214500;

3. 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靖江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 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靖江市气象局办公室,传真号码:0523-84828859。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由申请人在政府网站和有关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找;

2.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如能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7.属于部分公开的气象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8.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法律、法规等有新规定的,依照新规定执行。

(三)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靖江市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靖江市康兴路60号。

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23-84928852。

传真号码:0523-84928859。

邮政编码:214500

作息时间:1月1日- 6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7月1日- 9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10月1日- 12月31日 上午8:30-12:00 下午 2:00-5: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

信息来源: 靖江市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