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529/2024-00011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4-01-31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东兴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东兴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靖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jingjia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靖江市东兴镇党政办公室联系:0523-84681027。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泰州、靖江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坚持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0余条,其中镇政府相关文件80条,政府工作报告及总结2条,动态信息14条,交易信息143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用手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按时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回复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1件予以公开,9件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从公开。
3.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为了确保我镇政务公开真正做到有人管、有人抓,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镇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办公室为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保证镇政务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保证全镇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镇主要通过三种方式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在镇政府及各村(社区)设有公开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二是利用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为民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三是创新推出“靖心办”政务门牌,将群众高频办事事项、政务信息集成在二维码中,实现一扫即查、一点即看。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根据新条例要求,我镇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三审制度,深化并联审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8 | 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6 | 9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3 | 8 | 1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3 | 2 | 2 | 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2023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群众参与度不够高,下一步,我镇将继续贯彻执行省、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弥补短板,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改进情况:一是坚持主动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扩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公开诉求,加强科室协同,及时认真答复群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认知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充分利用展板、挂横幅及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等基本知识,做到让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真正了解和运用相关法律知识。
三是严把程序审核关,减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充分发挥本单位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专业优势作用,对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内容从专业角度进行审核把关,同时与市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部门加强沟通联系,通过沟通联系、反馈信息,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完善行政方式、方法,从而使行政争议及时、有效化解,避免行政复议撤销及行政败诉案件的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