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529/2024-00014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4-01-30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靖江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市统计局办公室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靖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jingjiang.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靖江市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523-89181320,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邮编:2145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更好发挥以公开促发展、优服务、强监管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市统计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主动公开政务,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公文类信息0条,人事任免0条,行政事务1条,经济分析29条,统计公报1份,统计业务信息2条,财政预算、决算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度,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并根据《市统计局政务信息报送、审核制度》、《市统计局公文签发审批制度》,将政务公开要求纳入办文程序,在公文起草、领导签发阶段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发布渠道等内容,提前开展信息发布审查、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以及廉洁评估,切实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二是完善工作流程建设,对所办文件的公开类型进行严格把关,文件一经签发生效,确保在15个工作日内将可公开的信息予以发布,并在一季度内及时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提交。三是定期复查审查,对公开属性变化的信息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对已发文件进行整理归档、复查审核,进一步提升公开率。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积极配合政府门户网站专区设置,规范化发布统计信息,及时公布各类重要经济指标,力求发布信息精准、高效、无误。二是通过《靖江日报》、今靖江等我市主流媒体影响力和传播力,发布统计工作信息和五经普工作动态,公布最新数据,不断加强居民、企业对统计业务的了解和熟悉。三是积极用好统计内网,加强向上级统计部门报送各类统计分析、统计信息、统计专报,在全市统计系统内积极打造靖江统计品牌。全年累计报送各类信息42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日常考核评价体系,与评优评先工作挂钩,激励责任人认真履职尽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标准、程序和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监督,采取口头提醒、约谈等方式。及时整改市政府网站监测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1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个别科室存在认识不足、意识不够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数据解读需重点强化。相关统计数据解读质量有待提高,解读形式相对较少,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形式加强解读。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不够深,不足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统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强化科室信息公开的意识。二是创新公开形式,丰富统计信息呈现形式,在统计信息中适当加入图片、表格等内容,不断提高数据解读质量。三是紧密关注公众关心重点,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扩大统计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