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529/2024-00020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4-01-30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靖江市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靖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jingji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靖江市水利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紧紧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的各类问题,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高度重视,增强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总体部署,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目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协调联动机制,实现了工作年初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责任有追究的工作机制,保证了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
2023年度,我局通过政府网、靖江日报、靖江河长微信等各种媒介对水利工作动态信息、水法律法规、行政服务信息、部门规章、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有关信息等进行了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种政务信息共100余条,全年共办结12345市长热线266件、数字化城管19件,所有办件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了答复。
(二)措施扎实,拓展信息公开的广域度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快了重点水利工程、河道保洁、河长制工作等信息的报道,拓宽了政务公开领域,深化了政务公开内容,创新了政务公开形式,提升了政务公开质量。
(三)加强监督,提升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推进权利透明运行,完善监督力度。按照简便易行、规范实用的原则,在政府门户网站、水利窗口、靖江河长微信公众号、靖江日报、靖江电视台等几个阵地或载体进行公开。我局利用政务服务中心水利窗口,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进行了集中公开,把知情权交给群众,真正方便了群众办事。我局水利工程等项目均采取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之前,均在政府网上刊登相关信息,确保水利项目建设的公开、公正、公平。同时通过“靖江河长”微信公众号、《靖江日报》“水润马洲”专版、靖江电视台“水利动态”栏目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水利部门的工作重点。
2023年,靖江日报刊发水利报道29篇,电视报道24篇,学习强国刊发12篇。“靖江河长”微信公众号累计刊发101期153条,摄制各类专题片2个。既保证了信息传播的顺畅与信息的时效性,在信息流通过程中又明晰了责任,还保证了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748.0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 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3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 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3 | 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答复工作,加强沟通服务;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依申请人最大满意度。
接下来,我局从以下方面改进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升公开质量,加强政民互动工作,让公众更大程度了解水利工作和信息。
(二)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了解和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引导公众正确使用这种政府服务职能。
(三)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处理网络申请、传真申请、信函申请等相关申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23年,水利局共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件,其中主办件8件,会办件5件,均比2022年有所减少。13件建议、提案涉及的主要内容有加大农村水利设施、生态河道治理、打造幸福河湖、消除河道隐患等问题。
全年未有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