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529/2024-00018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4-01-30 |
文号 | 时效 |
靖江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靖江市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靖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jingjang/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依法依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加强对局政府网站专栏的维护和更新,扎实做好重点工作内容公开,在政府网站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公开专题,将活动和经费使用情况依照规定按次予以公开。做好建议、提案答复情况公开,在网站专栏及时公布。2023年门户网站部门动态信息发布18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发布6条,公告公示发布4条。
(二)完善流程,深化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强化对依申请答复的把关工作,严格接件、办件、审件、发布的工作流程要求。确保办理依申请公开文件经过法律审核,答复意见清晰明了,引用法规条款适用准确,办理时限符合要求。未受理依申请公开,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强化保障,切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严格落实网站安全要求,认真做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考核内容,明确考核体系各项指标,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政务信息培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宣传作用发挥不够。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不断完善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政策解读、政民互动等重点功能,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窗口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