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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靖江市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22-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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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1 10:28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有关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全面压降养老服务诈骗存量风险、全力遏制新增风险。在防范化解中,坚决防止发生群访和集体上访事件,坚决防止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极端事件,坚决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摸底排查。对已经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开展全面摸排。

1.明确摸排主体。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以及未经法人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服务场所,由各乡镇负责深入开展诈骗风险摸排。

2.明确摸排重点。在机构类型方面,重点排查民办、公建民营、规模相对较大或涉足多产业领域的养老服务机构。在摸排事项方面,重点排查养老机构(场所)的运营主体、营销方式、收费方式、关联公司等情况,以及投资人、法定代表人是否有经济类犯罪记录或被纳入过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黑名单情况,特别是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预付费资金使用情况,以及承诺投资回报“炒床位”等情况。

3.明确摸排方法。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逐一上门排查,因疫情原因不能上门的,综合运用视频、电话、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特别是要询问入住的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了解养老服务机构是否收取预付费以及告知风险等情况。注重利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如发改委的信用中国网站、最高院的中国裁判网、市场监管总局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通过多维度对养老服务机构进行风险画像并建立相应数据库。

(二)分类处置隐患。坚持“排查全覆盖、处置硬措施、风险软着陆”的工作原则,对风险排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建立风险隐患等级从低到高的“绿黄橙红”的风险管控名单。

1.“绿色”管控。对没有发现风险隐患的养老机构,纳入绿色名单进行管理,正常开展日常监管。

2.“黄色”管控。对发现收取大额预付费,但资金主要用于弥补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养老机构,以及近年存在分支机构服务网点扩张过快,频繁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注册地等经营服务有潜在风险隐患的机构,纳入黄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主要提示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避免快速扩张导致资金链断裂,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强日常监测。

3.“橙色”管控。对发现主要负责人因经济犯罪被提起诉讼、投诉举报、纳入黑名单的机构,以及预付费资金使用不规范,但资可抵债运营比较平稳的机构,纳入橙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属地政府报告,对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

4.“红色”管控。对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机构,以及收取大额预付费且资不抵债的,或引起不良影响或者重大舆情的,纳入红色名单进行管理。对于这类机构,及时向属地政府和公安机关进行线索通报,并配合处非牵头部门、公安机关等依法严厉打击,并协助做好妥善安置老年人、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严密防范发生冲击社会底线的极端事件。对机构中涉嫌犯罪的人员,直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建立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对重大敏感案件、重大政策制定、专项工作安排等,加强警示提醒和会商研判。各乡镇要与公安、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等单位建立定期通报机制,配合做好非法集资的调查认定、定性定级、风险评估、后续处置等工作。要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登记备案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本行政区域内新增的经营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等内容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现场核查确定属于养老服务机构的,要依法依规开展监管。

三、工作安排

本次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自2022年1月初至2022年2月底,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22年1月初)。各乡镇结合实际,迅速组织动员,研究吃透要求,细化工作方案,精心部署安排。

(二)摸排整治(2022年1月中旬至2022年1月底)。各乡镇全面摸清属地内养老服务领域存在的诈骗风险,边排查、边评估、边管控、边整治。1月底前填报相关统计表格(附件1-4),确保数据及时、真实、准确。

(三)分析总结(2022年2月)。各乡镇对本次摸排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监管长效机制,2月28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送市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养老服务诈骗防范化解工作纳入单位“一把手”工程,迅速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宣传引导。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乡镇结合实际开展一次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防范养老服务诈骗宣传活动。要多种渠道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和预警信息;要走进社区、走进机构、走进公园、走进广场等老年人聚集的场所精准宣传;要坚持宣传养老床位是用来养老的,不是用来炒的;要及时跟踪社会热点,认真对待信访问题线索,加强防范化解过程中的负面舆情监测和应对。

(三)加强信息报送。发现重大案件线索、重大风险隐患,第一时间向属地政府报告。各乡镇在此次专项行动中采取的有益做法、遇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靖江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1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