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529/2024-276243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4-06-14 |
文号 | 靖政办发〔2024〕26号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江阴—靖江工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靖江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靖江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4〕41号)、《市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泰政发〔2024〕31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标准牵引,扶优汰劣,深入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助力靖江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力争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科教、文旅、医疗、能源环境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左右;推动“海陆空”现代产业体系先进产能比重大幅提升,高质量耐用消费品市场份额显著增加,资源回收循环利用能力持续增强。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设备更新行动
(一)加快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1. 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船舶、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电机电器等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对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标准,推动更新工业母机、机器人、工程机械等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加快钢铁、冶金、机械等行业老旧低效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到2027年,每年组织实施90个以上设备更新技术改造项目。(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2. 深化企业“智改数转网联”。强化数字赋能,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并向中小企业延伸,建成一批国家、省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和车间、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和平台,全面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到2027年,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重点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3. 促进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以低碳绿色发展为方向,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碳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实施钢铁、建材、印染等行业设备能效提升行动,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企业节能和绿色诊断,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加快推动工业窑炉、锅炉、压缩机、泵、电机、变压器等重点用能设备升级改造。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4. 推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更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执行能耗、排放、安全等技术标准,按年度制定重点行业老旧生产装置、事故救援等设施更新改造清单,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超期服役等不达标设备。到2027年,累计更新老旧化工装置1台(套),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固定式浇铸炉2台(套)和钢丝绳深井提升系统2套,改造钢铁企业炼铁工序和煤气柜操作区操作系统1家。(市应急局、工信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能源和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
5. 推动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动存量煤电机组“三改联动”,积极实施煤电机组能效提升,加快煤电行业CCUS技术应用推广,推进国信靖江电厂200万千瓦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有效提升区域能源保供水平。优化输配电网布局,加大重大产业项目、储能电站以及城镇老旧小区等配套电网工程建设。到2027年,累计完成“三改联动”改造规模0.675万千瓦,输配电设备更新投资16亿元。(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6. 推动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加快全市流域水环境质量考核断面自动站、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智能化升级,引导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更新,加快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改造。到2027年,累计更新GC-MS大气预浓缩仪、气相色谱仪、COD及NH3等水质自动监测设备6台(套),新增应急监测设备16台(套)、新建长江水质自动预警站1座。(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三)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7. 深化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对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开展安全评估,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加大不符合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更新力度。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加装电梯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加装、更新电梯。到2027年,累计加装、更新老旧住宅电梯(含整机及零部件)140台以上。(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8. 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争取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引导资金,统筹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建材推广应用,重点实施外墙、屋面和窗户等围护结构以及热泵、空调、照明设备等建筑能源设备改造升级。到2027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万平方米。(市住建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
9. 实施城市生命线更新改造。加快启动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工作,推动全市市县一体化建设进程,因地制宜推动市政管网、窨井盖等配套物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持续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加快实施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加快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标准化更新建设。到2027年,累计完成更新改造投资1.17亿元以上。(市住建局牵头负责)
10. 加快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推动环卫车辆等设施设备更新。2024年,完成更新环卫车辆11辆。(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四)加快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11. 推动运输车辆设备更新。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发挥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激励作用,引导出租车企业有序投放纯电动出租车。开展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落实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资金补贴措施。2025年底力争全部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2. 加快船舶设备更新。严格执行船舶报废和环保标准,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新能源和LNG等动力船舶应用,鼓励航运公司加大纯电动内河集装箱船舶购置、投放力度,持续推进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更新改造工作。(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
13. 推动港口设备更新。积极推动沿江港口、内河码头新增、更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作业机械、港内车辆,加大港口危险货物老旧储罐、管线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力度。2024年完成港口储罐改造1个。(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局牵头负责)
(五)加快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
14. 推动农机设备更新。持续用好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扎实推进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以农机智能化改造升级为目标,支持经营主体淘汰耕、种、管、收各环节现有高耗能、重污染、低安全性的老旧农机设备。到2027年,更新改造农机1500台(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5. 加快农业设施设备更新。以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为核心,推动种植、畜禽、水产等现代农业生产设施设备更新迭代,新建一批标准农用钢架大棚,报废更新一批非标和老旧标准农用设施大棚。到2027年,累计完成16000亩老旧棚室、5个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更新升级,1300亩池塘标准化改造,2艘海洋渔船新式北斗终端更新。(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加快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6. 深化教育领域设备更新。以中小学、职校为重点,推进电子新技术实训室、机电一体化实训平台、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精密测量虚拟仿真实训室等先进科研仪器设备更新,推进大规模学校全光网架构校园网络升级改造工作,更换已使用10年以上的教师计算机、学生计算机,实施已使用8年以上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学系统更新换代。到2027年,累计更新实验仪器设备、信息化设备3000台(套)以上。(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17. 推动文旅广电设施设备更新。推动全市文旅场景转型提质,加强人工智能、增强现实(AR)等技术应用,更新观光、游乐、演艺等文旅广电设施设备,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到2027年,更新流动舞台车1辆。(市文体旅游局牵头负责)
18. 加快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注重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临床检验诊断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到2027年,累计更新医疗设备信息化设备2500台(套)左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三、深入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9.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鼓励汽车销售企业大力开展“以旧换新+新购补贴”消费促进活动,通过折扣让利、发放消费券、购车赠送充电桩等方式,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加快推进充电桩、储能等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改造,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到2027年,新车销量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50%。(市商务局、工信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20. 加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进行溯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有序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鼓励经销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新车让利、发放换新消费券等形式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市消防救援大队、应急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21. 推动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强化“政府支持、厂家让利、卖家补贴、上门回收”措施,支持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价格立减、取旧送新、免费安装等“一站式”服务,畅通家电消费换新堵点,拓展消费场景,丰富消费者选择。以绿色、节能、环保为导向,培育家电零售先进典型,完善农村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到2027年,累计实现家电以旧换新10万台。(市商务局、供销总社牵头负责)
22. 加快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居行业加强上下游合作联动,提供惠民产品和服务套餐。推动厨卫换新等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二手家居”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家具家装下乡活动。(市商务局、民政局、住建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推进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3. 优化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水平,完善社区回收网点、街道中转站、分拣中心布局。促进“换新+回收”“送装+拆收”等新模式发展,加快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建设,延伸生产企业责任,发挥流通企业渠道优势,支持培育一批回收体系典型企业做大做强。强化区域内社会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要素保障,符合规定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做好回收车辆通行证办理服务。(市商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安局、城管局、供销总社分工负责)
24. 强化废旧设备回收。组织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提升报废机动车回收资质企业服务水平,促进汽车拆解行业健康发展。到2027年,报废汽车、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分别增长50%、30%以上。(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25. 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服务水平。引导二手商品线上线下交易融合发展,支持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商品鉴定、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促进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强化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服务,推广汽车流通信息服务(二手车)系统应用。指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稳步扩大出口规模。(市商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靖江海关分工负责)
26. 推进装备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支持绿色再制造体系创建,推动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动力电池、光伏储能、办公信息设备产品等再制造产业发展,提升关键领域再制造产品供给能力。(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27. 注重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以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为重点,全力争取资源回收利用、污水治理等领域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有效推动资源循环利用骨干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分类施策、靶向发力,按户“打包”一体推送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好国家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等措施,进一步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资源回收行业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委、税务局分工负责)
五、深入推进标准升级行动
28. 注重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引领。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强化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宣贯。鼓励引导企业加强低碳技术标准攻关,参与制定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污染物排放等省级以上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9. 提升产品技术标准实施水平。对照省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严格执行消费品质量标准,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围绕靖江“海陆空”产业,推动企业加快制定高技术船舶、汽车零部件等产业急需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0. 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化工作。持续跟踪大宗固废回收利用、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最新标准,鼓励企业研究制定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相关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年度任务清单,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市有关部门强化协同配合,制定工业设备、消费品、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及财政等领域的专项工作方案、配套政策和任务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政政策支持。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资金支持,更好统筹省级以上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担保费补贴、政府采购等多种工具,提升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放大省制造强省建设、卫生健康、生态环保、现代农业发展、商务发展等专项资金效能,推动工业、医疗卫生、农业等领域的设备更新及绿色节能家电等以旧换新工作。推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住宅宜居改善工程、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程、低效用地活力提升工程、城市数字化提升工程企业设备更新。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服务。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党政机关、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绿色产品采购力度。落实税收政策,优化纳税服务,推动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财政局、税务局、发展改革委分工负责)
(三)强化金融支持。发挥融资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综合效益,加大融资租赁参与教育、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设备更新力度,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提升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占比,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引导银行机构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简化办理流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供给与服务。(市财政局、工信局、靖江金融监管支局分工负责)
(四)注重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强化要素支持,优化产业用地布局,精准有效抓好用地指标保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用能、环境容量等指标支持。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等领域,加快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培育一批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居、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信局分工负责)
(五)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打造一批优秀项目、典型案例,总结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加大耐用消费品安全使用宣传,引导形成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观。(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