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529/2020-01222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政府办 | 发文日期 | 2020-03-24 |
文号 | 靖政办发〔2020〕12号 | 时效 | 有效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靖江市“城建惠民”两年行动计划(2020-2021)的通知
靖政办发〔2020〕12号
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靖江市“城建惠民”两年行动计划(2020-2021)》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要按照项目化实施、机制化推进的要求,抓好当前、谋划长远,落实落细、惠民利民。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靖江市“城建惠民”两年行动计划(2020-2021)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和提升城市宜居水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推进“长江未来港、生态宜居地、智能制造城”建设,促进港产城融合发展,深化精致靖江管理行动,确保“十三五”规划、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目标必成、使命必达,根据《关于开展美丽宜居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建发〔2019〕326号)、《泰州市“城建惠民”两年行动计划》(泰政办发〔2019〕41号)精神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城市病”问题,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城建惠民”两年行动计划(2020-2021)。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秉持“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高效率管理”要求,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提供精致精细的城市公共服务,落实“净化、洁化、序化、美化、绿化、亮化”等“六化”整治措施,以整治狠抓当前,以系统夯实基础,以制度谋划长远,以省美丽宜居城市建设为契机,全力争创省海绵城市试点城市、省黑臭水体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
二、工作原则
——问题导向,民生优先。紧紧围绕群众身边的“城市病” 问题,将城建惠民两年行动目标与重点工程、民生实事落地紧密衔接,努力提高城市居民对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成效的满意度。
——系统谋划,创新施策。坚持系统化思维,注重专项提升和区域集成相结合,整合资源,创新建设管理方式,完善政策措施,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切实遵循城市发展规律、转变城市发展方式,聚焦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黑臭水体治理、老旧危房、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重点,秉持城市家·公园理念,实施有机更新,强化个性化发展,注重彰显特色魅力。
——多元参与,共建共治。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推动多元主体广泛参与,促进政府与社会助益互补,引导全民参与美丽宜居城市建设,共享建设成果。
三、主要任务
(一)环境卫生治脏行动。
1.道路保洁质量提升。全面推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落实保洁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统一保洁标准,规范作业流程,建立巡回保洁制度,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建设数字环卫,强化对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垃圾运输和处理的监控,形成科学严密的环卫考评体系和工作机制。(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河道管护全面覆盖。落实“河长制”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河道管理单位及其职责、绩效评估机制和维修养护经费来源。深入推进河道“两违”整治,2020年完成县级河道“两违”整治任务,镇级河道“两违”整治完成50%。创新水体养护机制,按照干管分离的原则,积极推进水体养护市场化改革,形成主管部门定期考核、养护单位具体作业的水体养护模式。(牵头部门:市水利局;责任单位: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市重点河道联络员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3.垃圾分类务实推进。推进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2020年完成分类达标小区12个,新增垃圾分类小区21个、单位80家,公共区域分类设施200个,西来镇开展全域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2020年完成主体工程,2021年全面运行。提升处理能力,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治理体系,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逐年提高,2020年底达78%。(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城投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垃圾分类与治理成员单位)
4.公厕人性化改造。扩大城乡公厕覆盖率,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努力补齐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在绿化景观、公用设施建设时,充分考虑公厕的规划设置和设计融合,推广“共享空间”建设,切实解决公厕选址难的问题,2020年新建城乡公厕32座;倡导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厕所对外开放,弥补局部地区厕所数量不足。(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文体旅游局、城投公司、滨江新城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5.老旧小区更加宜居。(1)加快城市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完成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合理制定城镇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2020年启动城南花苑三期、八圩集镇改造项目。加快完成2、14、15号等征收地块拆迁扫尾攻坚,启动5号地块、城管局地块、文化街区等项目开发建设,推动配套设施与安置住房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完成靖北新村、正南汤家公寓、食品厂宿舍等三个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2)重点关注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对住宅小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实行“兜底式”排查、“清单式”整改,先行打造东湖花园、盛世花园小区消防隐患整改示范点,综合运用挂牌督办、公开曝光、信用惩戒等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消除,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突出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推进背街小巷地面、立面、空间立体式整治,2020年完成城西大道安置区、家私城低洼地块改造,促进环境整洁、管理有序,鼓励实施背街小巷整体设计改造,展示民俗风情和地方特色。(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城管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二)市容市貌治乱行动。
6.严肃查控违法建设。完善“发现及时、处置快速、解决有效、监督有力”的查控机制,做好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道路、重点河道周边的查控工作,确保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存量违法建设查处序时推进。严控存在违法建设的房屋抵押、过户等。坚决拆除临街违规棚亭及影响市容秩序的披挂。深化沥青混凝土整治工作,加快推进东、西两个片区混凝土集中区建设。(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城投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7.流动摊点整治。实施便民疏导,根据“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原则,重点取缔主次干道违法占道经营,加快整治“马路市场”,规范设置便民疏导设施,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标准要求建设,切实破解占道经营治理难题。结合节点改造和提升,有条件的合理设置临时疏导棚亭,用于公益性服务。(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8.开展立面空间整治。编制城乡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20-2025),推进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强化建筑物立面管理和色调控制,规范沿街晾晒、门窗护栏和附着物件设置,美化空调外机遮挡,清理改造建筑屋顶。对建(构)筑物外立面装饰、装修、粉刷和清洗,确保建(构)筑物外墙、玻璃幕墙等保持整洁,无脱落破损,无积尘和油烟污染,无乱涂写、乱张贴。2020年完成车站路、工农路等11条道路的街区环境综合整治;2021年,完善行政引导、社会参与、市场主导的模式,有序完成城市主次道路的立面改造。(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9.开展建设工地整治。全面实施中心城区及周边建设工地、拆迁工地防尘,整治围挡材质、色彩、图案与周边环境不协调、不整洁、不连续封闭等现象,实行“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工地裸土全遮盖,施工道路全硬化,运输车辆全冲洗,拆迁工地全洒水压尘,闲置建设空地全绿化”。建立“准入许可、源头专控、运输专线、消纳专点、管理专责”的渣土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工地、车辆、运输企业、路面四个环节管理,坚决整顿渣土运输超高、超限、抛漏洒等污染环境行为。(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安局、滨江新城公司、城投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10.管杆线井盖专项整治。梳理优化强弱电缆线,规整私拉乱接,清理各类废弃杆桩,尽力消除跨路、跨河线路。按照《靖江市城区检查井盖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设置各类井盖,最大限度归并减量、改造入地,有条件的建设预留地下管道,净化城市空间。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类检查井、井盖、雨水口等设施完好,无损坏、松动、断裂、缺失、堵塞现象。供电、通讯、配电等箱体装饰美化。供热管道要科学规划、规范设置,确保管道不破损、安全美观。对车辆和行人安全造成影响的,养护、看护工作要措施及时、处置有效。(牵头部门:市城管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安局、城投公司、滨江新城公司、供电公司、国信电厂、华汇水务、华力管网、天力燃气、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铁通公司、江苏有线靖江分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11.废旧回收专项整治。健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高商品生产流通环节可回收物资的企业回收再利用水平。编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运营机制,促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强化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处理“两网融合”,提升再生资源市场的废品回收、分拣、加工、处置能力,将再生资源回收计量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明显提升。(牵头部门:市城管局、供销总社;责任单位: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三)道路通行治堵行动。
12.大力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坚持“公交优先”,加快形成城市快速公交、常规公交等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优化公交线网布局,推行城市公交专用道和公交优先信号设置,建设完善公交枢纽场站体系和停车换乘体系,实施换乘优惠政策。改善城市货运通行管理,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控政策,统筹优化交通安全和通行管控措施。规范提升共享单车运行管理,构建城市慢行系统。(牵头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13.整治交通堵点隐患点。开展城市交通堵点乱点挂牌治理和示范路口路段创建活动,优化区域、路段、路口交通组织,滚动排查整改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应用问题。整治城市交通标志,推行“互联网+便捷交通”,加快推进城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强化交通出行引导服务,应用交通运行大数据分析提高治堵治乱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结合城市道路大修改造等,对城市主干路、次干路交叉口实施科学渠化改造,交通安全管理设施规范设置。(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规划局、公安局、城管局、城投公司、滨江新城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14.补齐停车设施短板。开放公共停车场建设市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投资。鼓励新建公共建筑提高停车位配建标准,并对社会车辆开放。结合城市有机更新和老旧小区整治,推进老城区及老旧小区停车泊位扩容建设,因地制宜增加停车泊位数量。到2021年底,年均增加停车泊位达到5000个以上。(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城投公司、滨江新城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15.规范停车经营服务。建立健全停车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建设并运行智能停车系统,确保停车资源充分利用。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室内停车场和路外停车场须按要求配备有关设施,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科学制定停车收费政策,促进停车设施社会化经营、产业化发展。进一步完善停车场计时为主、计次为辅的收费办法,推行不同区域、不同位置、不同车型、不同时段的差别化收费,体现“路内高于路外、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的政策导向。(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公安局、城投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四)生态环境治污行动。
16.加快管网建设与改造。2020年完成江防、合兴水厂自来水深度处理改造建设,建设城区污水管网25公里以上、建制镇污水管网50公里以上;到2020年底,城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城投公司、滨江新城公司、华力管网、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17.加快城区黑臭水体治理。按照全面接管、全面清淤、全面建档、全面管理的要求,完成城区27条黑臭水体全面接管工作,推进黑臭水体流域性、系统化整治。同步实施河道清淤,实现污泥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按照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求,加快污水处理厂污泥综合利用或永久性处理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底基本消除黑臭水体。(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城管局、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华靖公司、华力管网、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18.加强城乡水系沟通与活水引流。落实“引得进、流得动、排得出”要求,加强城市水源工程建设,增加活水水源。构建城市水系有序流动格局,消除桃园路西侧河、公园北侧河等断头河,逐步恢复坑塘、河道、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改善水系水动力条件,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实现“活水绕城”。(牵头部门: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城投公司、滨江新城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19.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健全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滨江新城区以及新建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整治等公共项目须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和方法,既有建成区结合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易淹易涝片区整治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逐步实施。2020年完成江山路、渔婆港东侧绿地、街心公园绿地、安宁路绿地海绵化改造,打造公共海绵空间;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得到有效削减;通过省级海绵城市试点市终期验收。(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城投公司、滨江新城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0.全面治理油烟排放。梳理餐饮企业,摸清油烟排放底数,整治、规范烟道设置,安装净化设备,并检测排放是否达标。以整治经营面积超过500平方米及三江路餐饮单位试点先行,形成标准,逐步有序推广。(牵头部门: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1.洗车行业专项整治。规范建成区车辆清洗、维修及汽车美容行业经营活动,有效治理洗车店(场)非法占道洗车、污水乱接直排、不按规定安装净水设施、污染道路及噪声扰民等行为。(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公安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五)城市功能提升行动。
22.园林绿化提档升级。以“绿园、绿廊、绿带、绿点”为载体,全面增绿补绿,养护绿化,密植道路绿化带,提升节点景观,配置道路林荫系统,建设沿江、滨河生态绿色走廊,增添“绿意”。2020年新增园林绿化面积7万平方米以上;2021年综合提升1个综合性公园、13个小游园,提升绿化养护品质。(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交通运输局、城投公司、滨江新城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3.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在前期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对照管理标准,推进农贸市场智能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市场软硬件建设,加大日常经营秩序管理力度,大力开展市场周边的市容秩序整治,推行超市经营模式,充分发挥考核杠杆,营造干净整洁的经营场所。(牵头部门: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4.城市道路提档升级。2020年完成朱大路、三江路等道路一体化、系统化、智能化提升改造,打造5G示范路。同步推进照明亮化设施提档升级,各种功能照明设施无破损,保持功能良好,实施集中控制,开闭正常,完成城西大道路灯建设;路灯装灯率100%,亮灯率不低于98%,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8%。(牵头部门: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城投公司、国资办、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5.体育健身设施提档升级。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着力构建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面排查现有体育健身设施,拆除老旧、腐蚀、破损、存有安全隐患的健身器材,并更换到位,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广场及空置场所建设健身设施,增加公园、小游园、居住区域内外公共活动空间,逐步实现“公园体育化”。根据省运会赛事承办安排更新提升体育中心部分设施设备,高水平做好2022年省运会赛事承办准备工作。(牵头单位:市文体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投公司、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六)市民文明素质提升行动。
26.全民素质再提升。强化文明市民宣传教育,促进市民自我教育、自我提升。强化市民公德意识,倡导市民公约,规范市民行为。强化义务教育阶段文明素质教育。加大对车窗抛物、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损坏公共设施、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等不文明行为的惩戒力度,促进城市公共场所文明有序。充分发挥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培育义工、志愿者、义务监督员等社会力量,全面实践“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治理理念。(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城管局、教育局、民政局、市级机关工委、团委、妇联、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7.文明交通再提升。重点查处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停车、超速超载、酒驾、假牌套牌、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摩托车、电瓶车、三轮车交通管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开展平安交通建设,全面排查国省干线、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推进事故多发地的隐患整改;开展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过街设施、交通隔离设施的排查整改;在重点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行动,教育公交车、出租车司机文明接送乘客,斑马线礼让行人,促进交通安全顺畅、秩序井然,有效减少交通拥堵和重大事故。(牵头部门: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28.志愿服务再提升。建立志愿服务项目孵化基地,培育志愿服务组织,新改建志愿服务驿站15个;围绕重大节日、纪念日,组织开展系列志愿服务活动;修订完善《靖江市志愿者礼遇办法》,每年礼遇志愿者300名以上。(牵头部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团市委、民政局、各志愿者服务单位、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
四、保障措施
(一)提升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城建惠民”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园区、办事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城建惠民”两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结合黑臭水体治理、重点工程建设做好工作统筹、会务筹备、协调推进、督查督办。各牵头单位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协调责任、建设主体的实施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机制保障,加强督查指导。强化资金保障,广开渠道,创新融资方式,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加强政策上争,积极对接上级机关部门,力争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优化政务环境,简化审批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定期检查、督查、通报、过堂工作制度,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三)优化舆论环境,加强宣传引导。市融媒体中心、报社、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两年行动计划的现实意义、重点任务,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媒体监督,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布民生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广泛征集社会公众新的关注热点、民生焦点,实现紧贴民生、滚动实施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