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29项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5 09:53 浏览次数: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第29项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编号:第29项,问题:靖江市九圩港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但督察发现九圩港春江广场、银夏新村附近水质分别达重度、轻度黑臭。

二、整改实施主体

住建局

三、整改措施

1、开展水质监测、污染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建设九圩港活水泵站一座,实现水系联通。

3、定期巡查河道,持续开展九圩港沿线排口巡查整治,晴天出水排口动态清零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0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九圩港水质稳定消除黑臭,已达整改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2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信息来源: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