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第29项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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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编号:第29项信访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信访事项
编号:第29项,问题:靖江市九圩港已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但督察发现九圩港春江广场、银夏新村附近水质分别达重度、轻度黑臭。
二、整改实施主体
住建局
三、整改措施
1、开展水质监测、污染排查,对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建设九圩港活水泵站一座,实现水系联通。
3、定期巡查河道,持续开展九圩港沿线排口巡查整治,晴天出水排口动态清零
四、完成时限
2023年12月30日。
五、整改完成情况
目前九圩港水质稳定消除黑臭,已达整改目标。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12日)向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523-89183682。
电子邮箱:jj263bgs@163.com。
中共靖江市委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信息来源: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