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四季度开展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0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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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原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从该办法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根据上级要求,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4年四季度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工作截止日为2024年12月15日,根据安排由专家组进行鉴定。
二、2024年四季度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业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结,逾期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0日
信息来源: 靖江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