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开发区国资委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方式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7-0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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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入开展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产权函〔2022〕35号)要求,为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假冒国企行为的举报监督,即日起开发区国资委开通“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举报受理方式,专项受理公众举报。
一、举报受理内容
1.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件等材料,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和个人。
2.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或个人。
3.与国有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
4.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受理方式
1.举报电话:0523-89109323(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举报邮箱:jjkfqgzb@163.com
3.邮寄地址:靖江市新港大道99号港城大厦703室,邮政编码:214500(邮件请注明“假冒国企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5日
编辑:靖江市开发区管委会
信息来源:靖江市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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