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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的问题
诉求编号 DH128224121100767
诉求标题 关于咨询办理烟花爆竹许可证的问题
提交日期 2024-12-11
内容

服务对象来电反映:咨询烟花爆竹许可证该如何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手续?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问题类型 烟花爆竹
回复部门 应急管理局
回复日期 2024-12-14
回复意见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零售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所在地县级安全监管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二)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三)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四)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五)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我市现有《靖江市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已于2021年3月1日起开始执行,我市现有184个烟花爆竹经营店布点已全部使用,暂时不能办理新的烟花爆竹经营店,如需办理请先到所属镇登记等待。

满意度 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