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437764/2020-01496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发布单位 靖江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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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和2020年重点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20-09-03 15:08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尤其是机构改革之后,新组建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聚焦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的“两统一”核心职责,围绕“优空间、护资源、促集约”工作主线,立足新起点、勇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不断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成效显著。成功获评2018年度“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和“省土地执法模范市”,“数字靖江”项目荣获2019中国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金奖。现将今年以来工作完成情况和2020年重点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

土地规划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强化实质性审查责任,把好用地预审关,完成11宗建设用地预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打保护、不搞大开发”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策应“健康长江泰州行动”,探索开展长江经济带(长江岸线及外围5公里范围)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面准入清单和纠错机制工作研究,形成《靖江市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研究》成果,探索提出适合全市范围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纠错机制,为长江经济带、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实践基础。开展马桥镇徐周村、新桥镇德胜村两个特色田园乡村试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两村的土地利用规划成果于今年7月经市政府审核批准。按照部、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分析储备区潜力图斑,合理分配各镇任务,将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水利与水土保持的优质耕地划入储备区,目前内业上图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序时推进我市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形成初步成果。按照江苏省耕地保护督查组下沉督查工作要求,认真对照督查下发图斑逐个核实。对督察组下发的问题清单,及时组织合法性举证,问题属实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根据《江苏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3月,在省补充耕地交易平台成功竞得232省道325.74亩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有效保障了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征地报批及项目实施。完成交通项目G40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和电力项目江苏凤城—梅里500千伏线路工程跨江塔基项目补划方案论证暨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报部工作,共补划永久基本农田201.84亩。

(二)土地利用方面。及时开展用地需求调查,科学编制2019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领导科学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提供可靠的依据。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推进农转用征收报批工作,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地需求。至10月底,共上报并获省政府批准5个征地批次,新增建设用地1880亩,为城北园区中小企业园六期、开发区会展产业园及中南高科等一批重大项目提供了坚实的用地保障。与此同时,高度重视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土地征收前足额收取土地补偿费7968万元、社保资金18821万元,确保了失地农民生活有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强化土地供应,层层落实,加强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基础项目精准快速落地。今年以来,工业用地挂牌41宗,面积4025亩,出让成交价7.8亿元。同时,为加快供地节奏,已为14个企业办理容缺审查意见,有效化解了企业发展难题。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改革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等改革文件精神,推行新增工业用地准入综合评估机制。提请市土资委出台《靖江市工业项目用地综合评估细则》《靖江市工业项目用地综合评估工作规则》等文件,对新增工业用地的产业类型、投资规模、资源占用、预期效益等指标开展准入评估。不断强化工业用地全程监管,积极推行企业节约集约用地履约保证金制度,今年已收缴企业用地履约保证金2819万元,考核达标退还729万元,有效地倒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通过土地转让、置换、增减挂钩等方式,盘活存量5000余亩。对新增用地企业在土地出让过程多个环节开展预警提醒服务,新增用地企业合同履约情况较之往年有明显改善。大力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创建活动,全力做好数据汇总、信息报送和沟通协调等工作。提请市政府在乡镇年度综合考评中,增加“盘活存量任务”“单位GDP地耗”两项指标,不断强化乡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共同责任意识。按照市政府危险化学品(化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对照我局职能,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配合属地政府排查安全隐患。按照部、省要求,积极开展征地批后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完善征地台帐、做好基准地价年度更新等工作。

(三)土地复垦整治方面。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建设相关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提出确保实现我市“十三五”期间耕地“零占用”的目标,认真排查并确定2019年全市土地复垦项目建库 251 个,11月底将申请泰州市局验收,预计完成新增耕地 4100余亩,确保超额完成泰州市下达我市占补平衡新增耕地800亩的任务;依据农村建设用地调查结果和“三调”初步成果,对我市农村存在的大量闲置建设用地继续实施增减挂钩复垦,共建库 157 个项目,11月底将申请泰州市局验收,预计完成新增耕地 2200余亩,确保超额完成泰州市下达我市增减挂钩复垦新增耕地1000亩的任务。组织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二批实施规划的报批,办理增减挂钩农转用 648 亩。开展储备补充耕地核查工作,对纳入核查范围142个项目942个地块逐块核查,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整改,目前已提交部级审核。开展增减挂钩清理检查工作,对涉及到的2904个疑似图斑地块图斑逐地块现场踏勘,对有问题地块制定整改措施,按照部要求限期整改到位,预计11月底完成清查工作。督促东兴和季市镇加快省投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目前,东兴镇项目已完成工程的90%,季市镇项目已完成工程的100%,并通过项目初验,已申请上级部门对工程决算和财务审计。

(四)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按照“多规合一”的原则统筹谋划空间发展,统一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进一步完善“三区三线”的划定成果,初步完成对我市上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估工作,按照最新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及时更新现状基础资料,完成相关资料的调研工作。加强与各乡镇的沟通和对接,为下一步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为编制其他各类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绘好“底图”,优化《靖江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靖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和夜景照明等规划的修编。积极推进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做好泰州市“1123”工程集镇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四个试点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完成孤山镇通太村、西来镇义兴村、靖城街道办事处友仁村、生祠镇七一村四个试点村的村庄规划招标工作,确定设计单位,预计12月份完成规划方案评审稿。严格规划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做好土地上市规划图则、规划方案和“一书两证”等规划业务工作。做好“规管系统”日常维护及数据库更新(500、1000地形数据、地下管线数据、业务红线数据),对地下管线数据库数据错误排查,完成重新切片、发布服务。做好单机一张图系统修改,增加数据专题。综合交通规划数据进行地名更新,整合路名注记,并重新发布数据专题。开展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维护,完成数字靖江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积极为各职能部门提供高效的规划服务。截止10月份,共发放选址意见书127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8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8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小)2份,办理规划控制图则65份,规划方案103份,进行建设项目规划条件核实40个。

(五)土地储备和交易方面。本着储备计划科学、供应结构合理、融资规模适度的原则,经过调查分析,完成2019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省厅待专家组审核通过,确定中心年度融资规模,并获得融资4亿元。结合旧城改造,积极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先后对靖城街道办事处及滨江办事处宗地进行收购。已签约4宗,收储面积249亩,收储金额6.3亿元。认真做好供地配套服务工作,加快地块前期开发整理,为重点项目做好交地前的服务。对收储地块的扬尘进行专项治理,改进管护方式,加大巡查频次,对地块管护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并结合城市创建等行动,对“脏、乱、差”地块的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对地块上的偷倒渣土进行清除,全面提高了储备地块的日常管护水平。结合市场需求,对拟上市土地的地块用途、容积率、日照、建筑高度等重要指标进行精细化研究设计,保证了地块出让后的有效开发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密切关注政策动向,准确把握供地节奏,根据房地产市场一城一策、因城施策要求,客观分析房地产市场行情,把握土地市场形势,适时向市场推出优质地块。截止2019年10月末,市区(含园区)共出让经营性用地22宗,面积984亩,出让金总额35亿元。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和制度建设,及时调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专题部署2019年度扫黑除恶重点工作。举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培训,在系统内发放应知应会手册400余册,利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栏、横幅、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在各分局、社区悬挂横幅及标语30余条,张贴公告50余份。组织干部职工走进齐心社区和王庄村开展扫黑除恶大走访、大宣传、大排查,共发放倡议书1000余份、宣传单页800余份,问卷调查200余人,营造良好宣传氛围。积极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线索摸排,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和线索。主动配合市委巡察组对我局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专项巡察,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对前期收集的线索开展“回头看”,确认自行排查的8条线索、泰州市局移交的1条线索、市扫黑办移交的1条线索、公安部门移交的5条线索都已经全部调查完结形成反馈意见,并向相关部门作出反馈。

(七)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方面。积极应对复议诉讼,对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发现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完善的问题,慎重研究并加以完善。严格按照《江苏省信息公开条例》,改进依申请公开服务,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19年以来,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0件。坚持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开展依职权和依申请听证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以来共接受群众听证申请3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初步梳理26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理,梳理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拟订《涉审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开展中介机构和职业人员“双登记”工作,不断规范涉审中介管理工作。积极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对我局承办的49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分解任务,按时办理完结,办结率和答复满意率均达100%。推动普法工作纵深发展,利用党委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等平台作用,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做系统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着力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多层次、多方式、多对象地开展“4∙22世界地球日”、“爱鸟周”、“6∙25土地日”主题宣传,组织“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活动,扩大主题宣传活动影响力。

(八)土地执法监管方面。与市农业农村局紧密联系,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三类共2585个和土地督察南京局下发的24个“大棚房”问题疑似图斑进行逐一对比,实地核查。对于发现涉及“大棚房”整改的图斑,坚决整治整改到位,顺利通过泰州、省级验收。目前继续做好“回头看”工作,防止“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在日常执法监管过程中,充分利用“慧眼守土”高清摄像头实时监测、手持GPS定位仪等辅助执法监督手段,将违法用地消灭在萌芽状态,把违法用地的查处成本和社会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2019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用地 12宗,面积3.89亩;非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宗,面积3亩,已消除违法状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启动开展违建别墅清理和违法用地三年整治行动等相关工作。整治行动共梳理排查违法用地47宗,面积361.5亩。截止目前,已整改到位4宗,面积7.2亩。下一步,将加大整改力度,确保12月20日前整改率达到30%以上。

(九)地籍管理和测绘方面。严格按照部、省三调办工作部署,加强宣传、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第三次国土调查。自4月28日全省开展集中攻坚以来,经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全面建库、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检查等过程,至9月5日,我市的三调成果在全市市县中率先顺利通过省级检查并上报国家三调办审核。在开展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同时,遵循“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原则,全面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全市共200个行政村,11.7万宗地,至目前为此,已完成139个村约9.7万宗地的外业勘丈,外业勘丈完成率83%,预计年底全面完成外业勘丈。目前正在进行资料收集、内业整理、数据库建设,确保年内完成3个以上乡镇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上报。组织实施2018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实地调查核实2018年度涉及我市的553个图斑,6087亩土地的变更调查,调查成果按时上报并通过省、部级验收。积极做好日常地籍管理工作,2019年来共办理村民宅基地审批18宗,住宅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73宗,收回土地使用权26宗,面积281.2万平方米。组织开展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调查工作,督促辖区内测绘资质企业及时在网上完成测绘资质年报和统计年报网络直报,积极开展测绘法宣传和测绘知识讲座进校园活动,做好2019年度测量标志调查工作。

(十)不动产登记方面。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3550”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便民利民”总体要求,稳步推进不动产登记各项工作。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要求,梳理工作程序,合理优化操作流程。积极协调税务、住建、银行等相关部门,推动信息共享集成、流程集成,优化不动产登记全过程,制定形成符合本地实际的优化流程图。建立窗口负责人轮值制度,由自然资源、住建、税务三部门窗口负责人按月轮值,轮值负责人对本月所有窗口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违反工作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及服务效率低下的人员及时通报所在单位。实现80—144平方米的二手普通住房转移登记,半个工作日内办结、半个工作日内领取不动产权证明。除继承、接受遗赠、农房等复杂登记外,其余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注销登记、法院查、解封登记当场办结,实体经济企业的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在人民南路设立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参照政务服务中心的管理模式,将存量房交易登记大厅纳入政务中心管理,加强对综合窗口不同部门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和考核。不断拓展服务内涵,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星期六加班等服务,提升登记便民利民水平。4月初,与靖江农村商业银行签署不动产抵押登记类业务合作协议,成立我市首个“不动产登记银行便民服务点”,打造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新模式,之后在长江银行、工商银行也设置了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银行贷款及不动产登记效率实现双提高。截止目前,共办理各类登记25857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4103本,发放不动产权证明9535份,抵押金额254.92亿元,办理各类查解封登记1800件;外业调查1500件次,审核测绘成果1150份,建筑面积1199821平方米。共接待不动产档案查询3856人次,其中出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3012份,复印档案资料615份,配合司法机关及政府部门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289余次。在年初开展的2018年江苏省营商环境评价,“不动产交易登记”获评先进地区,在全省所有县(市、区)中位列第二位。不动产登记窗口获评省 “党员先锋岗”荣誉称号,中心窗口多次被政务中心评为“红旗窗口”, 3人被评为“服务标兵”,组织业务能手参加泰州市第二届“泰顺畅”杯不动产登记业务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三等奖。

(十一)安全生产和地灾防治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不折不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召开行业专项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安排好安全生产工作,对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与各分局、科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的要求纳入系统全年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按照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地灾应急工作机构,形成“领导重视,措施有力,责任明确,监管到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重新成立安全生产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措施办法和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地质环境管理相关规划的编制、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防等工作。组织编制《靖江市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部署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结合实际重新制定《靖江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响应预案》。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部门要求,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将地质防灾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人。针对孤山“三月三”传统庙会的举办,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和安全防范等,及时掌控东北坡地灾隐患点的实时状况。联合孤山镇政府、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多次排查孤山、长江岸线地质灾害隐患点。委托省权威部门和地质专家对孤山东北坡地灾隐患点进行全面勘查和方案评审,督促孤山镇政府开展治理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申请,预计年内工程将通过上级验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申报我市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制定我市长江沿线国土空间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和省财政厅已下达我市生态修复中央专项资金82万元及省级专项补助资金7033万元。

(十二)绿化造林和生态保护方面。以圩、路、河、渠为农田林网建设参照物,建设高标准农田林网。目前全市已造林3100亩,完成泰州下达任务的155%。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市现场义务植树活动48场次,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95%以上,义务植树株数20万株以上。编制靖江市长江岸线造林绿化建设方案,并抢抓天时,全力推进,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对长江岸边现有绿化全部保留,新增绿化以人工造林为主,合理配置树种,科学开展造林,增加森林覆盖,扩大生态容量,构筑护堤屏障,健全堤岸沿线生态防护体系,改善岸线生态景观,2019年长江岸线新造林330亩,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对实施范围内稳定性失调、林木生长发育迟滞、系统功能退化或丧失、景观破坏严重的防护林,采取补植补造、更新改造等措施,实施修复、提升,改善林相和林分结构,恢复和提升生态防护功能,增强防浪护岸、生态保护能力,已完成江堤内侧森林抚育700亩。紧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对30个监测点发放美国白蛾诱芯,全面抓好测报、防治和检疫等各项工作。部署开展对长江靖江段中华绒鳌蟹鳜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靖江市长江蟛蜞港饮用水源地两个自然保护地的检查整治活动,未发现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违规情况。建立长江澄靖园区段湿地保护小区,完成湿地修复300亩。

二、2020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着力强化规划管理,积极做好用地保障,全力服务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和引导,发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的管控作用。启动编制和完善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力推动多规融合,系统谋划发展战略,优化空间布局,着力提升城市集聚力和带动力。精心编制各类专项规划,促进发展方式优化转型。不断完善土地利用计划分配和管理工作,实行“有保有压”的差别化配置政策,提升计划指标配置和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用地指标体系和项目准入评估预审机制,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深化落实“重保优供、分级保障”,大力支持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继续积极服务和保障好全市重点项目用地,主动做好省控计划的上争工作,确保各类重点项目用地落实到位。推进闲置低效用地和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对批而未供土地开展集中处置。持续强化建设用地准入评价和全程监管工作,充分运用各种有效手段,控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不断促进全市土地利用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的双提升,继续争创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市和土地执法模范市。

(二)严格保护耕地资源,切实维护用地秩序,积极履行保护职责。健全“责任+激励、行政+市场”耕地保护机制,调动保护耕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效促进我市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围绕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土地违法行为查处,确保各类违法用地及时处置到位。完善联动机制,加强协调对接,有力实施长效监管,努力维护全市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按上级部署要求,序时推进违法用地三年整治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复垦工作,牵头各镇(街道、办事处)序时实施到位,确保顺利通过上级验收。持续强化内涵挖潜,推进占补平衡复垦,加强对各镇(办事处)复垦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顺利通过验收,实现耕地占补自我平衡,完成5年内全市耕地“零占用”的目标任务。

(三)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强化基础业务管理,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做好新《土地管理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强化政策研究,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等新政的实施。不断加大土地储备和供应力度,切实优化住宅用地供应,实施差别化调控政策,因城施策、分类调控,合理确定和安排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用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围绕土地征收等重点,强化服务、主动协调,强化涉土信访维稳处置。进一步加大涉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加强涉土问题处置,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进一步落实政务信息公开等工作,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自然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进全市不动产权籍调查,2020年内全面完成调查任务。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的“一窗受理、并联办理”模式,加快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共享平台软件开发,计划2020年上半年完成,推动网上申请和不见面审批,提高登记信息的共享和自助化服务水平,并延伸服务范围,与水、电、气、有线电视等部门共享数据,支持多部门在线审核,联动办理相关业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需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线索摸排,强化源头治理,确保自然资源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着力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防范,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常态化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充分挖掘造林潜力,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绿化造林工作。大力营造中山杉林,力争2020年新增造林2000亩,建设5个省级绿美村庄。将国土整治作为生态环境修复的重要抓手,注重生态系统的多重属性,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对长江江堤内外的造林绿化,推动沿江建设用地持续减量化。全面推进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2020年底完成所有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信息来源: 泰州龙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