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4437617/2025-267461 | 主题分类 | |
发布单位 | 靖江市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5-04-16 |
文号 | 靖社更登字(2025)10号 | 时效 |
市民政局准予靖江市阳光社工事务所业务主管单位变更、业务范围变更、住所变更登记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5-04-18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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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市阳光社工事务所 :
你们提出的变更登记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决定准予变更登记。
业务主管单位变更:由靖江市民政局变更为中共靖江市委社会工作部。
业务范围变更:由提供专业化社工咨询、辅导和各类社工服务; 为社区提供社区发展项目策划和个性化服务; 接受政府、群团等委托,开展社会工作服务变更为:1、为有需求的弱势群体、特殊人群提供社会工作服务;2、开展社会工作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服务;3、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搭建交流合作的平台载体;4、提供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开发、评估、咨询、督导和派驻等服务,按规定承接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政府职能转移、委托以及购买服务等事项。(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开展的活动,须依法经过批准);5、其他相关一小一老社会工作服务。
住所变更:由靖江市滨江新区兴阳社区办公楼二楼变更为靖江市解放北路18号。
靖江市民政局
2025年4月16日